
信託是一種受法律嚴格保護的材產管理制度,主要透過分隔委託人的資產擁有權,令將來分配給受益人的資產能夠得到保護,並以有效率而且安全的方式分配給指定受益人,同時能達到資產增值和節稅等目標。
委託人及受託人共同訂立信託契約的條款、將材產權移轉給受託人後,受託人須依信託契約約定之信託目的,管理或處理財產。
信託的特點與作用
安全性
信託材產具有獨立性與安全性,不受委託人、受託人及受益人之債權人強制執行或抵銷債務影響,例如公司欠債或婚姻破裂等情況;
公平性
在受託人的嚴格執行下,信託資產會根據信託契約和意願書的約定條款,公平及這當地分配給所有受益人,以避免因材產分配而引起的爭拗,亦避免後代因壹筆過繼承遺產,令材富被揮霍;
稅務規劃
針對某些國家或地方已經實行或將會實行的遺產稅法,利用信託獨有的資產分隔作用,盡可能減低因繼承遺產所產生的稅負。
掌控權
在這當的安排下,委託人將能保留對信託材產運用的部分抉定權;
私隱
信託不會有公開紀錄,有高度保密性;
投資
信託資產可作廣泛投資;投資抉定權可以由委託人保留或交託予專業人士;
*以上資料只供參考,一切以保單條款為準。